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与审批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87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须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发给经核定可承运危险货物种类、品名,并加盖"湖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对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业户亦须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县经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经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其《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上核定可承运危险货物种类、品名,并加盖"湖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 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属跨省运输的,须报地(市)级以上道路输管理机构审核,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属省内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一车一证,随车携带,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